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拟公开处置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拥有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总额297,304,383.98万元(截至日期:2024年3月31日,本金为175,600,319.74元,利息83,222,479.03元,延迟履行利息37,459,938.21元,一审保全费5,0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16,647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1.债务人情况: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11-06,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600551092c,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1369号,目前债务人经营状态为存续。
2.共同债务人情况: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8-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041030718487,法定代表人为王利,位于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1-2201,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3.保证人情况: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5-8,统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6603296969,法定代表人为翟乃满,注册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花园(景湖科技园2号楼)1-202室。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4.抵押物情况:本项目抵押物为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提供的天津胜利宾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1369号,资产类型为房产,资产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218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9247.9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0年11月5日。
(二)资产亮点:1.抵押物竞争力强:本资产可以产生现金流:酒店餐饮收入约1100万元现金,租赁房产收入约700万元,物业费收入约340万元;地理位置优越:a距轻轨站5分钟;b距各高速公路口5分钟;c距机场30分钟;d距火车站(城际快车)5分钟;e距各景点距离较近,附近有航母公园、北塘古镇、邮轮母港、妈祖文化园、外滩公园、极地海洋馆;价格实惠:若司法拍卖按照最大折扣打折,最终单价约5000元。2.共同还款人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天津市属国有企业。
(三)资产瑕疵:本项目为我公司与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向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开展的联合租赁业务,相关情况如下:1.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有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债权20895277.78元及利息(以20895277.78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6日起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2625%计算,已支付的利息3393元从逾期利息中予以扣减);2.我公司与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联合租赁协议,约定我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按债权比例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我司、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四方签订长金租联回购字(2016)第0002号购买协议,约定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公司诉讼要求实现抵押权时以不低于胜利宾馆未偿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进行竞买,若不竞买需赔偿我公司和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的全部损失即全部债权金额。
(四)转让方式:进场交易。
(五)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850198639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邮政编码:100000。
长城租赁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10-68085882。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刊登时间:2024_05_16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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