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公告
青州市xx食品有限公司关于召回夹心山楂的公告
我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生产的夹心山楂(规格:180克罐;委托商:广东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抽检被判为不合格。为了消费者的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召回该批次的产品,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经销商配合我公司展开召回工作。请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购物凭证向我公司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为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召回负责人:张xx
联系电话:1396474xxxx
青州市xx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召回公告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xx(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xx区xx街xx座2xx
公司法人:段xx
联系电话:0755-2891xxxx
二、召回食品基本情况:本公司代理的xx猫罐头产品,商标xx,规格200g,生产批次为:20022、20027、20043、20044、20069、20071、20072、20076、20080、20105、20106,销售区域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江西、海南,该产品因中文标签印刷错误(产品成分中干燥蛋壳含量0.5%误印刷成5%,营养添加剂中碘含量0.2mg误印刷成2mg),我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实施全部召回。
三、召回义务及责任:本公司知悉该批次产品所贴中文标签印刷错误后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并迅速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合作经销商,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类产品。如已购买上述批次的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公司或者购买该批次食品的经销商等经营者要求退货,期间产生的退货运费由本公司承担。
xx(深圳)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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